首页
学校概况
现任领导 学校简介 机构设置 学校标识
师资队伍
教育教学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科学研究
特殊教育
国际交流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招生就业
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留学生招生 成人教育 学生就业
公共服务
学校标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长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公告(1号)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长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公告(1号)》已于2025年2月11日发布,并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调整公告。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结合报名情况,对2025年4月30日公告内容中部分岗位资格条件作出优化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第22号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调整为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中共党史(030204)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近五年至少发表1篇CSSCI、SSCI或A&HCI论文。

二、公告第27号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教师岗位条件调整为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学(门类)(04)、艺术学(门类)(13)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美术(学)(135107、1304)(均为中国画方向)专业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绘画(130402)、中国画(130406T)专业。

三、公告第28号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教师岗位条件调整为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际中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0453、045174)、课程与教学论(040102)、教育技术学(040110)、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学)(040202)、新闻与传播(0552)、传播学(050302)、中国语言文学(0501)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近五年至少发表2篇CSSCI论文或1篇SSCI、A&HCI论文。

其他要求及流程按照2025年4月30日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长春大学人事处

2025年12月3日

上一条:关于2026年度部分节假日放假及调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长春大学与乌克兰基辅国立塔拉斯舍甫琴科大学合作举办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评估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