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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关于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30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经成果完成人申请、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校内外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确定我校2022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9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14项校级特等奖和一等奖拟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评选出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二等奖3项,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现将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6月30日至7月4日,凡对公示成果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静   电话:85250078   邮箱:6107973@qq.com。

长春大学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名单.docx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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