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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对拟推荐参加2022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7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06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拟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名单和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成果前三位完成人为校领导的写实性说明(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7月27日至8月2日,凡对公示成果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静   电话:85250078   邮箱:6107973@qq.com。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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