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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9


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科学谋划学校各项工作,现就做好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要求

全面梳理2022年工作,对照《长春大学2022年工作要点》、各单位2022年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阐明完成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注重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全面详实、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彰显特色。所涉及数据请注明截止时间,如有更新请及时补报。

二、2023年工作计划要求

认真筹划2023年工作,紧密围绕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结合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报告、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确立的目标,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阐述2023年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既要体现创新发展,又要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2年12月20日前

2.报送方式: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纸质稿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经相关主管校领导审阅后,与电子稿一并报送学校办公室。

纸质稿报送到:综合楼B区1611室

电子稿发送到:office@ccu.edu.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上分别注明“2022年度工作总结-单位名称”“2023年度工作计划-单位名称”。

人:高萍

联系电话:85250075


学校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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