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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与韩国青云大学合作办学机构2022、2023年度自评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1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年报工作的要求,长春大学与韩国青云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已完成2022、2023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年度报告系统录入工作,并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现将年报中自评报告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4月7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机构运行部门长春大学与韩国青云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长春大学与韩国青云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联系人:王佳宁 0431-85250328
附长春大学与韩国青云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年报公示链接: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5981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5698